太谷教育信息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志愿、大学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志愿填报、高考复习等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与学士学位合一证书的通知
(84)教学字034号
(1984年8月11日)
自1981年施行学位制度以来,全国已有四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证书的格式由教育部制定,实行了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分别颁发的做法。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形式、专业科类、规格层次更加多样,为适应新的形势,对高等学校本科生的毕业证书有必要做相应改革。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本科生的毕业证书分为两种:一种为毕业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一种为单一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两种证书封面相同均称毕业证书。由各校(院)自行设计印制。一律不印国徽。
二、前一种毕业证书内容,除原毕业证书已有的项目外,在“准予毕业”之后,加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按学科门类)学士学位”字样。证书只盖校印、钢印和校(院)长印章。不再加盖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印章。
后一种毕业证书仍按原内容。
三、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和办法,仍按原规定办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目前还没有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向已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审核合格,由授予学士学位的学校发给单独印制的“××大学(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内容可参照我部以前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封面另制。该生的毕业证书,仍由原毕业学校发给。
五、新证书自1985届毕业生开始使用。
今年批准的第三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此之前历届毕业生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学士学位证书不足而未发给者,均使用各校新设计的证书(已发单一毕业证书的可予换发)。教育部不再统一印制。
六、有外国留学生的院校,除按规定颁发证书(根据(84)教外办书668号文件并注明授予工程师、医师、农艺师称号)外,可同时发给本校印制的英、法译文副本。
根据目前我院部分同学对于毕业证与学位证取得资格有关情况与离校不是很了解,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1、毕业与学位授予须知: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含各类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 1 页
2、结业与延长学制须知:学生在基本学制内,修读了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人应以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留下有效****,选择结业或延长学制。未办理延长学制申请的一律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通知单。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一律作结业处理。
3、延长学制的办理程序:学生在基本学制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应先到银行缴清在校期间及下学年所有学费后,学院收到经银行盖章的缴费凭证,并核对学生在校不欠费后,再签字并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表、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学校印发文件后方视作有效。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向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学生及家长的有效****和住址,每学期必须到学院注册,并按规定办理课程修读手续。
WWW.sXtgedu.NET太谷教育信息网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