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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高考频道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校招生条例公布如下:
为做好2021年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并根据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精神。
高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注册
1.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办〔2020〕17号)执行。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2、 思想政治品德测评
3.思想政治品德测评主要是考生的实际表现。根据《2007年宁夏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指导方案》和《宁夏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今年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评定;其他候选人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或其现有工作单位(现就读于中学)进行评估。社会考生只需在《宁夏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填写优秀成绩、特长、奖励和综合评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文本形式呈现,供高校招生参考。评估内容应完整、准确。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提供对错误的理解、纠正错误的实际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试不合格:
(1)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参加邪教,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仍在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期内的。
4.思想政治品德测评工作要在5月30日前完成。
5.报考军事、公安院校或专业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要求,由当地武装部、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公安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录取前的思想政治品德测评工作。
3、 体检
6.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以下简称体检)。
7.体检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定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或相应条件较好的医疗单位承担体检任务,非指定机构对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任务。主任医师应当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应当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对体检结果作出了相应准确的结论考生的考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体检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体检指导意见,按照体检程序做好体检工作;掌握体检的要求和项目,防止出现宽、严、错、漏、不准的结论。体检结论必须准确、规范、字迹清晰。所有体检项目必须由主任医师签字。体检表不得涂改,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如果发现自己隐瞒了严重病史,不符合高校各专业体检指导,即使被录取,也将被取消资格。
集中体检结束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当验收考生的体检表,并书面通知考试成绩为甲级(患有学校不能录取的疾病)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体检表,并按规定时间送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电子扫描。4月28日以后,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普通高考报名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并要求复检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到体检医院复检,并告知其体检结论;考生复检后需要复检的,经县(市、区)体检领导小组批准,报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在指定的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复试和期末考试将于5月20日前结束,5月20日后考生的复试和期末考试申请不予受理。高考前,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收回体检表,与体检试卷一起放入考生档案袋。
体检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取消资格的考生,已被录取的取消其身份。
8.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参照《高校招生条例》公布的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根据自己的体检情况选择报考。
9体检单位除体检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4、 考试成绩
10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 采用“3+小综合”学科设置方案。
理工科: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学(物理、化学、生物);
文史:语文、数学、外语、文科(政治、历史、地理)。
外语分为六种语言: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
(2) 全国大学生统一入学考试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150分(外语科目包括30次听力考试计入总分),综合科目满分300分。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都要在答卷上作答。考生必须根据答题卡上每个题号对应的区域内的题号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上、超出区域或与题号不对应的答案无效。
(3) 报考外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语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4)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技能考试。
(5) 报考军事(含定向训练士官)、公安院校或专业、需要军事考察面试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军事考察面试。
(6) 报考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21年宁夏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戏剧、电影、电视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宁夏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考试和高校另行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
11考试期间,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加强安保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安保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
国家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高校自订制度的试题(含副标题和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指南)要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2考试时间和地点:
(1) 2021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的考点举行。考试中心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管理。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区设立考试中心的,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具体地点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
(2) 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体育类专业技术考试、英语口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军事检查和公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1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接受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
14考核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科目是在线评估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中等教育学校要做好评卷师资的选派工作。高校有责任承担阅卷任务。阅卷工作主管单位要做好教职工培训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规则,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网上阅卷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阅卷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15考生的分数只告知自己,不告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或者提供考生成绩、排名等信息。
5、 候选人档案
16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考生电子档案必须与纸质档案的相关部分完全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是招收新生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报名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估表等)、体检信息、志愿者信息、绩效信息等,以及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是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事实和处理结果)。考生电子档案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和县(市、区)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相互配合完成。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招收新生的主要依据。数据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建立,录取前组织封存。高中毕业生必须有高中阶段教育档案。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由本单位提供档案。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考生纸质档案包括《宁夏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表》、《宁夏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招生考生体检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记录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全,影响录取的,由有关人员负责;涂改、伪造档案的,取消其准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17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确认,并到县(市)收集纸质档案,(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报名,然后带到高校,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当核实考生及其录取信息,在档案上登记、盖章、加盖公章,考生收到纸质档案后,办理相关档案移交手续。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考生档案管理,努力为考生提取纸质档案提供规范、方便、快捷的服务。
6、 招生规定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各高校自行制定招生条例。
19高校招生条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相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条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各高校应当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准确描述本校办学类型和办学水平,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致的校名,不得使用缩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招生条例及相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招生。
高校应在4月30日前将招生规定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厅将在5月10日前完成所属高校招生条例的审批工作。
20招生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包括分校、校区等)、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大学或成人大学、公立或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等),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保留计划的数量和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外语、对身体健康的要求,录取规则(如是否有附加要求、同分考生的待遇及分数增减要求、考生入档的专业安排方式等)、学费标准、资助政策及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手续等,学校颁发的证书的名称和类型、电话号码、网址和其他信息。
21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招生办法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招生规定的内容。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计划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7、 志愿者设置与应用
22志愿者按录取批次设置,分为六个批次:
(1) 本科预批: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秩序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等困难专业外,国家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教育部批准的其他专科学校(专业)《教育部高等学校综合评价与招生条例》规定的其他本科专业,可以在提前批量录取的情况下安排需要事先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招生改革试点高校实施的农村学生自主招生和农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个板块。a部分包括独立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并由独立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教育部直属艺术类本科专业;B部分包括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外高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申请平行志愿填报的;C类包括除A、B类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
(2) 高职预科一批(公安职业学院专业)。
(3) 第一批本科生(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4) 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5) 推进第二批高职院校(含军士、艺术、体育专业定向培养)。
(6) 高职院校批次。
23志愿者设置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院校(只定向培养士官)、第一批高职院校和每批少数民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按照“平行志愿者”的要求设置志愿者;
每批设立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班,设A、B、C三个平行高校志愿者;第一批大学生设立a、B、C、D四个平行志愿,第二批大学生设立a、B、C、D、e、F、G、h八个平行志愿,而第二批高职院校(仅中士定向培养)和高职院校提前设立了a、B、C、D四个平行学院志愿者。每个学院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学科志愿者;
本科艺术类B区实行按专业分类平行志愿招生模式。每个专业类别有6名平行学院志愿者,每个学院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1名专业调整志愿者;
“平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设置“志愿征集”,填报“志愿征集”也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
除艺乙、体育、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外,其他本科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2名高校志愿、6名专业志愿、1名高校调整志愿。
本科艺术a段、本科艺术C段、第二批高职院校(仅艺术类)均采用“顺序志愿”模式,每个学院设1个学院志愿、6个专业、1个专业调整志愿。
24自愿调整
专业服从是指在专业不被录取的情况下,愿意转学到一所院校的其他专业。
校服志愿是指一批高校不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转学同一批次的其他高校。高校调剂志愿后,由高校安排专业,考生来自其他高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25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第二批本科、高职院校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只有第一批本科低于同批次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和第二批本科及高职院校志愿资格线20分以上的,才能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志愿招聘”。
符合《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地区和考生报名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要求的考生,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注册资格”),国家专项规划的实施地区和注册资格,达到国家专项规划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写国家专项规划;在专项计划报名资格中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和报名资格要求,并符合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写《高等学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符合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地区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中报名资格要求,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不符合《专项计划报名资格》中规定的实施区域和报名资格条件的,填报各类专项计划无效。
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要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少数民族考生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以上(第二批次本科为志愿资格线),可填报相应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
边防士兵子女预备班以总局报名的考生为限。只有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本科第二批次为填报志愿资格线)并经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士兵子女预备班志愿入学考试。
只有在2021年宁夏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中取得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专业申请表;只有报名参加2021年宁夏高校艺术专业统一入学考试,并通过高校组织的戏剧影视专业考试的,才能填报戏剧影视专业志愿。
26成绩公布后,应及时通过网络填报志愿。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并提前一批高职院校志愿。
7月2日-3日:提前填报第二批高职院校招生志愿(含军士、艺术、体育专业定向培养)。
8月1-4日:填报职业院校志愿。
各批次“志愿招募”填报时间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向社会公布。
27考生应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认真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规定。考生应按照网上志愿填报方式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的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对于自愿放弃志愿工作的考生,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在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工作的,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工作的机会,即:,申请志愿放弃本科第二批及以上学科第二批(含提前一批高职院校)志愿工作的,视同放弃本年度第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的全部志愿录取(含招募志愿),但允许其参加第二批高职院校志愿填报录取(仅限于士官培养);凡自愿放弃本批次高职院校(含提前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年度全部志愿录取(含本次志愿录取)。
报考公共师范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公共师范教育协议。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式免费培训项目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高校签订《医学生订单式免费教育协议》。填写《非藏族大学生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申请表》时,除按要求填写外,还应向县(市)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签署)。
28报考军事院校(含定向训练士官)的考生仅限于高中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21年8月31日起);填报公安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表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填报公安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者申请表的考生,仅限于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9报考类型对填报报考表的限制如下:
(1) 文史类考生不得报考理工科专业;理工科考生不得报考文史专业。
(2) 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准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 通过体育技能测试并填报高校体育专业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不得填报高校非体育专业预录取通知书。
8、 入场券
30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高校招生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1高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进行。考生经政治思想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备案成绩在同一批次高校中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符合高校转档要求的,是否录取和备案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及其他遗留问题进行解释。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3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3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分6批分阶段进行。也就是说,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批高职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二批高职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和高职院校要提前审批。
34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制度,预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高职院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1。宁夏教育考试院对相关高校的生源分布情况进行统计。高校可根据学生分布情况,确定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在同批次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实施调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
35“平行志愿”的原则是“分数第一,跟随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名,然后在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按照各高校的顺序逐一搜索和归档考生。
考生排名方式是根据高考总分(统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总分之和)对同一科目的考生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高考总分(统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总分之和)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和分数进行排名。单科顺序原则: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科学与工程,为科学,数学,中文,外语。
36. ““平行志愿”是一次性报名,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录取过程中仍遵循“平行志愿”的原则。
37每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结束后、下一批次备案前录取。高校录取分数线低于相应批次本科提拔分数线不低于80分。高校录取的民族班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档案晋升分数线40分。
每批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备案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不能在本校调剂分数线上完成的,可在本校调剂分数线以下20分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建档。各高校将根据考生的定位,择优录取。
中西部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安排提前招收一批本科生。在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批次本科生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录取。高校将根据考生的定位,择优录取。
全区公费师范生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院校(或专业)提前录取后、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地方特长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后、预科一批录取前。
每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每批录取前录取。
38体育院校或专业提前录取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另行设定,录取由高校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决定。
39高职院校公安专业安排提前招收一批高职院校,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安排提前招收两批高职院校。
40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本科艺术甲级:根据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高考总分将达到我区各类艺术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过艺术统考(不含戏剧、影视科学)的考生成绩将全部公布给各高校,各高校将根据《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 本科艺术类B班:平行志愿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各类文艺类课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它们被分成大类,并按综合得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的30%和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总分的70%(按总分750分折算)的比例计算,分为音乐学、舞蹈学和艺术设计学,比例是1:1。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自治区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进行排名。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总分、中外文成绩进行排名。根据高校《招生规则》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各高校将择优录取。
(3) 本科艺术类专业和高职艺术类专业C段:根据考生填报的大学志愿,凡高考总分达到我区同批次各类艺术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的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影视)投档高校的,高校应当按照学校招生条例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 报考戏剧影视专业:根据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高校,各高校将根据我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 对明确执行《招生条例》各省有关规定的地区外高校,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按综合得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得分按高考总分的30%和艺术类专业总分的70%(按总分750分折算)的比例计算。
41残疾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42录取新生名单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高校根据招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负责寄送录取通知书,同时寄送报名须知、资助政策措施等相关信息,直接给候选人自己。
9、 入院护理政策
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考招生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普通高考政策》(宁招委〔2018〕11号)。
43享受照顾政策的候选人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和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和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及所在学校向社会公开批准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照顾少数民族和地区政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及其所在学校向社会公布后,方可享受政策。
10、 新生入学与复试
44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报名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名。考生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5新生进入大学后,必须认真复习。如果不符合要求或有欺诈行为,应取消学籍。
11、 信息公开
46建立国家、自治区、高校、高中等多层次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分级负责、规范有效。高校招生信息公示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示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4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资格等有关信息,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及处理结果、新生复试结果。
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高中学校(或单位)、照顾政策类型、资格条件、考试项目、考试成绩、资格标准、拟录取高校、优先录取分数线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宁夏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将保留到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等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当在申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公示,保存至当年8月底。
4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公布有关情况时,应当提供举报的电子邮箱、电话、单位和通讯地址,按照国家信访有关规定,及时查处举报事项。
12、 违规处理
49对考生、考试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在高考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高考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涉嫌犯罪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公务员违反规章制度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管理不善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统一考试、分立招生考试、强基础规划、推荐学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专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党的规定,体育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等由授权高校组织的各类招生考试,都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对违反规定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今年不允许他们报名参加高考。
50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高校要查处。对执行本政策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对举报违纪违规行为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招生专项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考生或其监护人对高校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申请复核;对违规违纪举报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地招生委员会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审。对复试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向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试。
13、 考试招生经费
51考试招生经费从教育经费中列支。
52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53参加命题、监考、评卷、考察、录取工作的招考人员,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54所有费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14、 附则
55普通高校对华侨留学生、香港、澳门、台湾学生的联合招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高校自费招生的办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56部分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推荐和各类特殊招生方式核定招生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7高等学校招收军人,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58本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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