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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 ACCA 实验班,今年新开班的特色专业班级。
北京农学院会计学(ACCA方向)实验班,由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与东亚国际教育联合培养,学制四年,本专业将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与国际会计师(ACCA)课程培养相衔接,旨在以精英化培养理念,办特色专业、创品牌学科,以"本科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认证(ACCA)"、"国内学历教育+国际学历教育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急需的具有ACCA资格、知识面广博、专业技能精深、英语应用娴熟、适应现代商务需要、能在政府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等单位从事高级管理事务的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和提升留学深造层次。
关于ACCA什么是ACCA
ACCA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简称,是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学员最多、规模发展最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ACCA于1988年进入中国,是第一个进入中国的国际会计师组织,经过30余年的传播与发展,得到业界广泛认可,被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在中国是"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权威财经证书"。
ACCA课程体系
ACCA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创始成员,也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主要成员,1999年2月联合国通过了以ACCA课程大纲为蓝本的《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该大纲将作为世界各地职业会计师考试课程设置的一个衡量基准。
ACCA课程根据现代商务社会对财经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开发。课程体系严谨全面、完善及先进兼备,以一套综合能力框架为基础,覆盖财务、财务管理、审计、税务、战略管理会计及公司报告等全面知识技能,并注重复杂条件下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判断能力的培养。ACCA课程使学生全面掌握商业分析、国际会计、国际审计、财务分析、税务规划、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战略管理等方面现代企业紧缺专业知识与技能。
北农会计学ACCA实验班特色A. 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培养课程体系将国内与国际高端财务知识相融合,让学生即掌握国内财经规则,又精通国际财务规范。
B. 定位于高端就业岗位
以跨国企业的高端财经岗位需求为导向,培养国际化企业真正需要的财经人才。就业于全球五百强企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国内知名企业。
C. 国际通用的职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ACCA商业会计证书、ACCA高级商业会计证书。
D. 有机会获得海外学位
通过9门ACCA全球考试的学生可获得申请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的机会。
E. 美国名校的无缝对接
美国公立常春藤——密苏里大学与我院ACCA实验班进行学分互认。制定"3+1"交流学习、"4+1"本硕连读等个性化培养方案,有最高可获得1.6万美元奖学金机会。
F. 全面的综合素质提升
ACCA官方提供丰富的活动平台,包括各类竞赛、实习机会、企业参观与交流、职业发展论坛等。
ACCA实验班学生就业方向外资银行、证券公司等从事金融投资分析
跨国公司财务、内审、金融、会计与风险控制
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咨询师与会计师
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金融分析
国内大型企业涉外部门主管
创业成为金融分析师、审计师、税务策划师等
ACCA被誉为"财会领域的MBA证书",ACCA会员资格在全球被广泛认可,且中国多地政府都将ACCA持证人员列入稀缺性高端财会人才。据统计,学习ACCA的大部分学生都就职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大型金融机构、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而80%ACCA会员担任经理以上职务。42%ACCA会员担任总监和CFO,6%ACCA会员担任总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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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1、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下设基础医学系、预防医学系、临床医学系和继续教育系。现有全日制农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兽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生物医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五个二级学科。
2、北京农学院
动物医学专业是北京农学院传统专业,是国家级及北京市特色建设专业,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是学校最早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之一;2019年获批“北京市一流专业和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3、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旨在培养从事动物疾病和人兽共患病防治、动物检疫、食品卫生检验与监督、兽用药品生产与开发等工作的兽医师及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动物医学是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王牌专业,旨在培养合格的兽医专业人才,其主要任务是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食品动物、实验动物和伴侣动物等进行流行病学分析、疾病诊断与治疗。
5、天津农学院
动物医学是天津农学院最好的专业之一,毕业后可从事兽医方面,研究方面。培养具备动物医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与动物医学相关领域和部门从事技术与设计、推广与开发、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吉林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天津农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北京农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 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农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含专业硕士)、本科、高职(专科)以及成人高等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相关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北京农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农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农学院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阳光工程 。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00% 120%之间。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10分,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录取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加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 先分数后等级 的方法,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对于进档考生,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高职(专科)录取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政策执行,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以及专业分配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风景园林、环境设计、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兽医、园林工程技术、应用化学等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授课,其他专业不限。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政策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本科专业:
园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 人;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 人。
艺术类本科专业:
环境设计本科专业10000元/年 人。
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3+1):
国内24000元/年 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分别按英国、澳大利亚标准交纳。
高职(专科)类专业:观光农业、兽医专业、农业经济管理免收学费,其它专业6000元/年 人。
住宿费:900元/年 人,1200元/年 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配套制度,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农科类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2、专业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700元。
3、非农类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成绩优秀的非农专业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6、北京市国家助学金:非农专业特困生可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500元。
7、临时性困难补贴:原则上一年一次不超过1000元。
8、助学贷款:学校积极为每位特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9、勤工助学:学校鼓励勤工助学,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
咨询电话:010-80799334
传 真:010-80799334
网 址:www.bua.edu.cn
电子邮箱:buazsb@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农学院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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