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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问答
一、政策规定
01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首次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发布的纲领性、指导性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2021年以来,我区结合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区艺考招生改革工作。
02
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自治区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03
本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本次艺考招生改革主要有4项任务:
一是在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方面,推动高校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进行调减直至停止招生。
二是在完善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方面,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上述8个专业外的艺术类专业,按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种类别,施行自治区统考,实现自治区统考全覆盖,戏曲类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经教育部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完善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类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四是在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艺考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艺考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04
我区艺考招生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我区艺考招生改革从2024年开始实施,即2023年年底左右进行的2024年自治区统考将依据《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05
改革后,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评价方式是什么?如何组织考试?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自治区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06
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后,自治区统考有哪些变化?
答:2024年实现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由原来的美术、音乐、编导3类调整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类。其中,音乐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类,表(导)演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戏曲类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各统考类别制定统一的考试说明、考务规范等,提高自治区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07
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对规范高校校考有哪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经教育部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二是严格控制校考考试规模。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现场考试规模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三是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08
改革实施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评人员如何组成?如何管理?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在考评人员组成上,扩大区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
在考评人员管理方面,探索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09
改革后,在专业考试组织上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答:艺考招生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统考和校考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重点严把“三个关”:一是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二是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评卷等随机编排的“多重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三是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等方式和全程录音录像等措施,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10
艺考招生改革后,哪些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采用何种方式录取?
答: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1
艺考招生改革后,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计算投档成绩?
答:艺考招生改革后,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具体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