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教育信息网资讯自考内容页

福建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福建工程学院2021招生章程公布表

2023-08-23 08:47:12自考230

太谷教育信息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志愿、大学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志愿填报、高考复习等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导读】小编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办法》已经公示。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教育部门。第一章 全称、地址、级别和学校类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学院(GB 10388)

福建工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 2013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权培养基地建设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目前,10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位居福建省高校和国内同类高校前列.

第二条 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邮政编码:35011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中路999号;邮政编码:350014。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2021年高考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办学类型为公办高校。

福建理工学院网络经济与贸易专业群位于义西校区。福建工学院是主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颁发福建工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业大学闽台大学联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闽台合作计划”)由福建工业大学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实现了“3+1”和“4+0”两种训练模式。学校位于岐山校区,取得福建工学院毕业证书及台湾合作大学相关学历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学院。学位、学位证书类别: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建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第五条 2021年高考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配置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通知执行。 [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批复 福建省物价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实施《联合培养闽台大学福建工程学院课程”(民价费[2013]352号)等收费标准。学费如有调整,以官方文件为准;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物价〔2005〕17号)执行。 435)实施。

各专业(专业)学费如下:

1.普通科目5040元/学年,重点科目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一、二年级5040元/年,三、四年级13000元/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3+1”项目为赴台湾合作大学学习一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台湾合作大学大学收费。)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候选人应当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交,2003){第11号】执行。按照《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问题的通知》(教办?z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提供体检信息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新生将参加基础素描考试。对于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新生,将根据学生意愿和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转专业。

第十一条外语: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课堂教学。请认真填写表格。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招收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体质、智力、身与体、艺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第十三条 学校档案调动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换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专业设置的一般原则

学生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按有关文件办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各专业的选课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1. 分数优先,职业意愿随心。也就是说,按照从高到低的等级,每个考生的职业意愿要平行有序分配,每个志愿之间不能无级差。

2、经上述部署后,如仍有部分专业未招满,从愿意服从专业调整志愿的考生中,按高中综合素质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考核、专业志愿类型、单科招生不足的专业,应综合考虑体检、专业设置等;省、专业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整。

3.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降序排列。单科成绩排名:语文文史、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基础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内统一的排名规则分配专业。如果还是一样,就要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测评。

4. 考生专业选择受体检结论限制的,学校可以分配或调整到不受体检结论限制的专业;被录取。

5. 不能被录取或不愿接受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设置原则

1.专业成绩以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根据考生成绩(高考成绩+政策加分)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和合格线(合格线),分数(即综合分数)优先录取,专业自愿原则录取。

3、经上述部署后,如仍有部分专业未满招,将从愿意服从重大调整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未满招的专业调入已注册;在实施高考分省综合改革中,在同一专业群内进行专业调整。

4. 不能被录取或不愿接受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拒绝。

5.综合成绩相同时,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单科成绩排名如下:文科和文科根据省统考成绩分为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和文科根据省统考成绩分,数学、综合科学、中外文。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内统一的排名规则分配专业。如果还是一样,就要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测评。

福建省考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将“一档多票”的备案方式改为平行自愿备案。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省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2.5×60%。

外省考生:省艺术招生文件对综合分(成绩单)计算方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省文件执行;省级文件未明确规定的,综合分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分值=高考总分×40%+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和义西校区招生专业采用相同的招生代码。根据学校招生及专业分配原则:

1.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择。

2.未被录取且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整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学生(离退休人员除外)只能在其专业所在校区申请转专业。离校生返校后可按学校规定办理校际转专业。参加闽台合作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闽台合作项目同班、同批次招生专业的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生在预科期末转为正式学生时,根据《关于印发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少数民族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工院教〔2019〕12号)。 6)、在招生当年转专业。

第十八条 为保证本科分批招生计划的全面有效完成和新生入学率,学校不再招收已转入我校的考生(即未填写学校志愿的考生) 、未完成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照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转移到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之专业转至生源充足之专业,学校应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施行。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当年颁发的奖励政策。福建省按当年相关关口或关口政策文件办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实行国家和地方奖励项目目的应当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文件中没有规定必须实施的,学校只认可国家奖励项目,申请备案和专业调配。高考加分项和分数线不适用于不安排跨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

第五章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不准”、“十不准”、“三十不准”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第 6 章杂项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生源质量,学校对新生入学后的档案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录取要求或作弊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资助、感恩鼓励、心理疏导、素质提升的理念,形成了“七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补”的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生临时困难紧急救助、大病医疗补助等。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电话:0591-22863312。

“一带一路”23所学校坚持走国际化道路,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等“全面”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和泰国。实施“1+2+1”人才培养工程和学生交流工程。学校加强与台湾、香港、澳门等地高校交流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 2019年,教育部批准面向台港澳地区招生。电话: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信息和成绩将在学校的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电话:0591-22863181,学校网址:.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原文件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变更的,以上级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wWw.Sxtgedu.Net太谷教育信息网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

再来一篇
上一篇:2022年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曲目库,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校考钢琴演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