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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务处电话,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2023-10-23 21:14:55大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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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务联系电话

科室/职务

姓 名办公地点办公电话

处长

朱延波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60

副处长

文 亮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61

教务科

教学运行(科长)花 婷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3
教材管理宋雯雯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2
考试管理王 荣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1
实践教学赵 谦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55

综合科

科长罗亚杰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157
学籍学历宋 薇明志楼南405029-85603000-8219
专业建设李思璋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8

教学研究科

科长贾瑞敏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9
质量及实验室管理巨晶晶明志楼南406029-85603000-8179

教学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郭蕾明理楼322029-85603000-8139

王昕明理楼322029-85603000-8139

朱维娜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党海燕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李友子明理楼321029-85603000-8139

秦晋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谢小闽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张茂盛

明理楼324

029-85603000-8136


王骏明理楼324029-85603000-8136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学运行管理

1.按照学院办学思想与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院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指导各系制(修)定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学期的教学计划;负责全院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安排,并检查各系教学环节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全院日常教学运行,做好教学安排及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教风、学风建设。

4.负责全院课程考试和全国等各类考试管理及全院考卷的印刷、分发、保管等工作。按照学院规定审批学生请假、缓考、重修重考申请等。

5.负责学院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与处理工作。

6.负责教材订购合同的制订、教材征订、印刷、发放与教材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审核学生教材费用。

7.会同人力资源部、各系做好外聘教师选聘、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8.审核教师工作量、考研奖励、考试及其它有关费用。

9.进行学生手册、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校历、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其他材料等的拟订、编制、审核、印制工作。

10.负责做好日常教学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等的预算、分配、使用及协调。

11.负责学院教务软件的使用培训、管理及数据维护与共享等工作。

12.负责全院教室资源统计、教室、实验室使用的统一调配、租借;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维护、所用耗材的购置与所需费用的统计上报;为各教学楼配置教师休息室。审批教学计划外教室使用申请。

学籍管理

13.负责全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及毕业生学历学位注册数据的制作及上报;负责处理全院学生休学、留级、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工作;建立健全并管理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在校生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及上报。

14.负责全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15.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的订制、管理、打印及发放,以及毕业生学历证书遗失补办、学位及成绩单认证等工作。

16.负责全院在校生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及毕业生考研报名、上线及录取情况统计等相关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

17.按照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拟定学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全院实验室建设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及改造,审核各实验教学中心维修维护耗材费用预算及配件维护;负责完成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工作。

18.负责学院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项目培育、立项申报及各项管理工作。

19.负责建立健全各教学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对全院各教学实验室日常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20.负责全院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开展、经费落实工作。

21.负责全院校企合作的组织开展与监督管理工作。

教学质量监督、科研、教学改革

22.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建立、完善,检查监督各系的教学质量、教学秩序等工作;负责院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23.负责制定学院科研、教改规划及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进行全院教改及科研课题的申报和重点科研任务的落实,组织进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执行、结题、验收、鉴定、报奖、奖励等管理工作。

24.负责会同各系做好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25.负责组织新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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