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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你好!
恭喜你已被我院录取,在此谨向你和你的家人致以热烈的祝贺!为了让你顺利地开始大学生活,现将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9月5日至6日
二、报到地点及来校路线:
1.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乘车路线:扬中市长途汽车站下车后乘出租车或105路公交车可直达我院;开学报到期间,我院在镇江火车站、镇江汽车客运中心、扬中长途汽车站,安排校车接站。
3.自驾车路线:
(1)南京方向:沪宁高速丹阳站出口下,往扬中方向,右转上金港大道,过扬中大桥后,第一个红绿灯左转,沿S238行驶,第四个红绿灯左转上S231,向前1公里左右,右转进入金山路即可到达我院。(如用导航,请按导航路线行驶)
(2)苏、锡、常方向:沪宁高速转泰州大桥到扬中出口下,往市区方向至第二个红绿灯,右转上S231,向前1公里左右,右转进入金山路即可到达我院。(如用导航,请按导航路线行驶)
(3)泰州方向:经由泰州大桥到扬中出口下,往市区方向至第二个红绿灯,右转上S231,向前1公里左右,右转进入金山路即可到达我院;或从高港轮渡抵达扬中,上岸后,向前500米左右,左转进入金山路即可到达我院。
三、报到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后须办理手续(三个月之内):
1.个人证件照不用带,入学后统一电子采集。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领取)。
4.若办理户籍迁移,请带户口迁移证,另交手续费25元。本人须自带“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地址:请写“镇江市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时交学校学工处,以便统一办理手续(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也可不迁户口到学校,毕业时再迁入工作单位)。
五、交费方式:
1.自动缴费方式:
为了资金安全和统一管理,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达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此卡作为学生大学三年交费的唯一指定卡,统一通过此卡扣缴学费,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学生于开学报到前一周内,在当地的中国农业银行柜台或ATM自动存取款机将学费存入(初始密码为111111,首次使用后务必修改密码),学校将于开学报到前(9月5日)按照收费标准统一扣除,并于报到时将收据提供给学生。
2.刷卡缴费方式:
学生报到时将存有学费的农行卡(或在当地办理的银行卡,建议为农行卡)带到我院,在报到交费处通过POS机刷卡交费,刷卡不收手续费。
六、为了便于安排宿舍,需要安排空调间的同学,请于收到通知书后,提前预订空调间,联系人:杨健(13861368677);手机短信内容为“姓名,性别,录取专业,空调间”,谢谢合作。
七、说明:
1.为了宿舍整洁美观,我院选择省教育厅认可的生产厂家供货,为每位新生准备公寓用品一套,以下公寓用品均由学院统一代办:梳棉盖胎1条、中孔被1条、梳棉垫胎1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套1只、枕芯1只、枕巾1条、毛巾2条、牛津大包1只、热水瓶1只、塑料盆2只、不锈钢饭盆2只、口杯1只、不锈钢汤勺1只、帐钩1副、草席1床、尼龙蚊帐1顶、多用肥皂盒1只等。
2.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请务必提前与我院联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3.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均可在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212200
电话:0511-88361198、88361688、88020226、88020227
传真:0511-88362337
网址:p>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我省已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奖学金一次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奖学金一次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资助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为每人每年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学校将按每年10个月计算,按月分发到学生手中。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俭学,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俭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6.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应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在政府主导的政府框架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商业性贷款。
为了减轻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和学生工作以后的还款压力,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要内容有:
1.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④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全年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每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申请金额
以学生就读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为贷款额度,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3.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以后的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全额承担。
4.违约责任
贷款人必须遵守《贷款通则》和《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如果违约,处罚如下:①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在办理贷款时,会将贷款人的所有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如果违约,该数据将显示贷款人的不良记录,供全国各金融机构查询;③对连续拖欠还款的贷款人,有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贷款人的相关信息;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学校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行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的有关政策如下:
1.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对象和条件、申请金额、贷款利率和利息、违约责任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条款相同。
2.生源地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毕业后2年内“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变。
3.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
录取的新生:(1)有效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4)所在中学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5)当地邮政储蓄发放的、学生本人的邮政绿卡(借记卡)。(以前入学的在校生:有效的学生证件和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4.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人
生源地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5.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和发放
已在就读中学或大学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可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及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由邮政储蓄银行统一发放贷款。
江苏省学生资助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83335173、83335573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0511-8836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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