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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第一,牢记志愿填报时间节点。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各省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已经确定和公布,考生和家长应当密切关注并牢记在心。
第二,做好志愿填报准备工作。填报志愿是一个选择性难题,考生和家长往往四处咨询、举棋不定,花费较多时间,留给填报的时间往往不足。因此,成绩公布之后、正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有必要登录网报平台,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熟悉各个模块的功能。同时,还可进行试填报,在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填报的志愿都可进行修改。
第三,做好填报时间的提前准备。现在的志愿填报都是由考本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填报,而网络系统必须依托于电脑、电源、互联网等做为支撑。如果填报志愿的时间离截止时间过于接近,这期间遇到突发情况,比如停电、断网或者电脑故障,连应急补救的时间和空间都没有了。
压线生高考填报志愿技巧
1、求稳:刚达到本一批次线考生
不要再考虑录取分数线较高的专业了。这样的考生应该自己找一本线内分数线最低的院校,或者是找院校里面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的专业。可以选择没有在发达地区的重点院校来填报,避免了地区的竞争热。退而求其次,不过是为了求稳。
2、考虑本二批次报考
游走在一本线的同学,在二本线中就占有很大的优势了。一批求稳,二批就可以报好院校和好专业了,由于分数高,录取的可能性也会大。
3、外省学校录取几率会更高
省内的院校很容易被炒热。不想离开本省的同学,就会把第一志愿放在本省,填报的人数过多,学校基本就会被炒热。
4、关注平均分,而不是最低录取分
一般在志愿填报之前,都会分析一下所报专业3至5年的分数线,如果是压线的同学,一定要报平均分和自己成绩差不多的专业,给自己留后路,让分数绰绰有余。
5、专业选择需冷热结合
压线的同学切忌选择热门专业、热门学校、热门地区。避免落榜的话就该冷热结合,不能追求是全十美。另外,服从调剂会让自己增加录取机会。
一批本科压线志愿填报技巧
1.仔细研究各个学校的录取数据,把不同的院校进行分类。成绩刚刚够上一本分数线的考生,要选择一本院校里录取线较低的院校,需要去查询学校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线,最后选择录取线较低且相对稳定的学校报考。
2.一本“压线”考生要注重“冲一保二”。一方面,要利用好分数,争取被上线批次的大学录取;另一方面,要重视二本志愿的填报,而且要将此作为重点来考虑,可以选择二本中的好学校和好专业去报。
3.在选择学校时,“压线”考生由于竞争力不强,最好选择可以接受的较为冷门一些的学校和专业,这样可以增加其被录取的几率。
二批及以下压线志愿填报技巧
1.二本及以下批次的“压线”考生,不妨选择外省院校,这样既可以保院校又可以选择一个相对理想的专业。从近年来的录取数据来看,省内院校的报考人数众多,第一志愿上线率极高,录取分数逐年上涨,竞争压力很大。而位于外省的一些院校,录取分数线相对稳定,很多院校和本省院校在办学水平上没有差别,甚至其中的一些院校要优于本省院校。
2.二本及以下批次的“压线”考生一定要关注“大小年”。考生在衡量近几年的分数线之后,还要看所选的院校各专业近三年高出本省批次线的平均分,在往年的分数上留有余地。
3.对二本批次“压线”考生而言,中外合作办学是条路径,高考分数分刚压着二本分数线的考生,进二本学校的机会相对较小。家庭经济比较好的考生可以关注各个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这类学校因为收费过高,常常会在第一次录取中无法录满。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非军检类、普通文理类、艺术统考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军检类和艺术统考+校考、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统考类、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类别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报考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
第二十五条 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七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二十九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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