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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及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指南须知
随着大学通知书的陆续下发,大学新生报到日期也慢慢的临近。大学新生入学报到有很多注意事项和需要准备的东西,本文太谷教育信息网为你准备了一些往年阳光学院新生入学报到的常见注意事项,以及新生入学军训、新生入学考试转专业等相关问题。具体阳光学院新生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安排,需要以官方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南为准,以下是2018年及往年信息仅供参考!
一、报到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档案(专升本的学生须携带原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2017年9月16日前)向所录取的二级院系请假(需传真或寄送书面请假申请书)。请假的学生报到时须持有效证明(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说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含两周),未经书面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户口迁移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内新生户口统一不迁。省外新生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朏头村朏头337号。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三、档案交接
福建省学生自带个人档案(考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或原学校领取个人档案,不得拆封,否则无效;专升本学生档案由专科院校寄送,寄送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69606),省外学生档案根据各省高招办有关规定办理。新生报到时将个人档案交予所在二级院系。
四、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办理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阳光学院党委”;福建省以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应由所在地(省、市、县)组织部或工委转往“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新生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所在二级院系党支部。(建议将介绍信有效期延长至60天)
2.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向原就读学校查询本人相关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是否已归入个人档案,未归入档案的,由原学校另行封档,交学生自带,不得拆封,报到时交所在二级院系学生党支部。
3.团员组织关系和团员证(团员证要加盖团组织迁转章)随身携带,开学后统一办理接转手续。
五、公寓标准
学生公寓为四人/六人一间,配备空调、风扇、独立卫生间,生活用品自备(注:学校公寓床铺尺寸为2375px×5000px)。我校不统一配发生活和学习用品,学生可自带,也可报到后自行选购。
六、交通路线
学校在福州火车站、福州长途汽车北站、福州火车南站均设有迎新接待站,安排专车接送新生,学校负责迎新的工作人员均佩戴工作牌,请及时与他们联系。
自行来校者可乘公交车:1.火车站、汽车北站方向:从“火车站北广场”或“火车站”乘178路公交车到“君竹环岛”站下车,下车后沿马路同侧往回走约30米,在登龙路口乘校车即可。2.火车南站方向:乘坐140路公交车到“沿山市场”站下车,转乘532路公交车到“海峡颐乐园”站下车即到我校。3.公交仁德站乘坐179路公交车到“海峡颐乐园”站下车即到我校。
阳光学院新生转专业指南
各二级院系: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我校遵循“申请自由、宏观控制、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阳光学院学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校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我校一年级的在校本科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入学以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或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招生批次及科类不同或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具体如下:
① 专升本学生;
② 艺术类专业学生;
③ 申请转入仅招收理工类学生专业的文史类学生;
④ 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非艺术类学生。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学生。
4.应作退学处理学生。
(三)申请转入对高数和英语有要求的专业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高数和英语考试。
二、转入人数
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等相关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8%;其他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2018年12月4日前,各专业根据教学资源情况与学校的规定,制定转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包含拟转入学生的计划数、条件、具体考核办法等,报送教务处。
2. 2018年12月5日,教务处对各专业上报的转入计划、条件、考核办法等进行汇总、审核和公布。
3. 2018年12月6日至12月8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和自己的意愿进行申请,每人只能申请转入1个专业,并填写《阳光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送交所在院系办公室。各院系在12月10日前将申请转出的学生审批表及汇总表交教务处。
4. 2018年12月11日前,教务处汇总学生材料后进行审核,将符合基本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接收院系。
5. 2018年12月16日(周日)晚上,教务处组织高数、英语的统一考试,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在2018年12月10日前报名参加英语和高数的考试(由转出院系负责汇总名单并报教务处)。2018年12月24日前,教务处将学生考试成绩提供给各转入院系。
6. 2018年12月28日前,各接收专业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7. 1月2日前,教务处对各院系拟同意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和汇总后,交校务会审批,在校园网上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 1月6日前,教务处发文。各院系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四、各院系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原则
1.学校将统一组织高数和英语考试,对有高数、英语要求的专业,各院系在考核时,以学校统考的成绩排名顺序作为参考依据。
2.各院系须设置面试环节,全面考核学生。面试学生人数不低于各专业最大转入数的2倍,若申请学生不足最大转入数的2倍,原则上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五、学生被批准转入新专业之后的相关处理事宜
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内应参加原专业的教学活动,学期末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寒假期间的集中实践教学由转入专业安排。
3.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补修该专业的课程。其在原专业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经教务处确认,可作为转入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已取得学分的其它课程,经学生申请,可作为辅修专业课程处理或转为通识教育课程。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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