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教育信息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志愿、大学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志愿填报、高考复习等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退役金调整的依据
(1)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2)国转联〔2002〕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按照相应职级的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年定期增加标准”为基数,按退役金计发比例,每年定期增长。
二、退役金调整的内容
(1)增加基本退役金
在增加基本退役金的同时,将部分自主择业生活补贴纳入基本退役金中(与地方、部队在职人员一样,工资结构调整,降低津贴补贴,提高基本工资)。
(2) 增加年定期增资
按个人计发比例核算,从2017年1月起执行了新的年度定期增资标准。
(3)调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由于工资结构调整,从2016年7月起降低了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三、退役金调整补发金是否扣税或计发利息
按现行政策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也不给补发延迟发放所需要的利息。
四、那些人员停发、少发或者不予补发退役金
按现行政策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停发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不含单处附加刑)的,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被判处管制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管制和缓刑执行期间,按本人退役金中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2001年-2005年转业人员)、年定期增加的退役金、转业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退役金(不含津贴补贴项目)的数额之和发给生活费。受刑事处罚期间,停止退役金年定期增资和退役金调整。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其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的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两职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
(1)退役金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增发部分。
基本标准: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
增发部分: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下列比例增发退役金: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退役金标准适时调整。
(2)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一次性退役金是部队发放还是地方发放?
1.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是由部队财务部门发放的
2.,但这笔钱的到账时间,却是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完成返乡报到,且到指定的银行激活退役金专用卡后,原单位财务部门才会通过银行给付一次性退役金。财务给付并在银行完成转账后,可随时提取。
综上所述,关于地方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的问题,退役金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增发部分。,建议结合国家政策参考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WWW.sXtgedu.NET太谷教育信息网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