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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近日,据最新的消息,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区招办提出申请,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3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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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造《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2月1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2月1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月16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月18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3年9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另
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福建高考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福建高考农村专项加分政策
1.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2.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高考加分到底公不公平
对于高中的学生来说,升学压力真的很大,而且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复读,学生也越来越多,自然就会有越来越大的压力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还有高考加分的话,对很多学生来说就不是很公平。
比如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以及科技类竞赛、思想品德突出事迹等5类高考加分,现已明确取消。
这些高考项目加分被取消,可以说让很多家长看到了希望,当然教育部还在继续的取消高考加分项目,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指示,未来会有95类地方性的高考加分项目被取消,考生追求公平也是有很大的希望的。很多家长都希望能够取消高考加分,希望高考能够真的成为最公平的考试。
地方性的高考加分虽然说不是很多,但是项目是很多的,再加上能够叠加,所以高考加分的项目很有可能会超过标准,这就会导致在一定程度上不太公平,而高考加分取消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了,所以升学率也会增加不少。
之所以要取消高考加分,其实是希望能够保证高考的公平,也希望能够缓解高考的压力。由于高考加分的原因,所以高考会存在很多不公的地方,尤其是有一些特长生以及一些奥林匹克竞赛的加分,会导致各个考生面临不一样的未来。
虽然说目前已经在逐步的取消高考加分,但是还是会存在一些地方性的高考加分。不过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计划,这些加分都会逐步的被取消,这也就能够让现在的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的待遇,但是不管国家有多么好的政策,对于高考来说,真正重要的还是学生自己的努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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