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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遴选公务员的条件,黑龙江公务员遴选最新消息

2023-08-28 10:08:00资格考试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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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4名,详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

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

(四)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七)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应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时30分—2023年1月5日17时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

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审核

省生态环境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龙江先锋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并于1月11日以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笔试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所报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遴选名额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届时,省生态环境厅将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从龙江先锋网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龙江先锋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面试人员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体检与考察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省生态环境厅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和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试用及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公开遴选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六、监督与咨询

(一)由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13029;

(二)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13023、0451-8711306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

1.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6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1.综合行政职位1名;

2.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二)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

1.综合行政职位1名;

2.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三)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1名。

(四)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2名。

(五)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综合行政职位面向全省市(地)级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面向全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为准);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一级检察官、一级法官、一级检察官助理、一级法官助理、一级书记员及以下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综合行政职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全省市(地)级以下机关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三)检察官助理职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二级目录)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相关专业目录以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

3.在全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案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任检察官助理应具备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县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报考的,报名时需提交市(地)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公务员法》《检察官法》规定与调入单位有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9:00—2023年1月3日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职位代码)。

(三)网上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铁路分院统一组织,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自2022年12月28日9:00开始,至2023年1月3日17:30结束。

注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回复给考生个人邮箱,考生收到“审核通过”回复邮件,视为报名成功。遴选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原则上按1:5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笔试前工作人员将统一向考生个人邮箱发放电子版《笔试准考证》,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当天携带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发放准考证时间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网和“龙江铁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合并岗位。

笔试由铁路分院委托第三方命题,统一安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于2023年1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六、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该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调整。

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宜请考生持续关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龙江铁检”微信公众号。

七、面试

面试由铁路分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合并岗位。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5(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行考察)。各遴选单位在铁路分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及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考察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重点考察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拟遴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结合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由铁路分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遴选职位,职位出现空缺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及录用

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各遴选单位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度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十、待遇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按遴选程序决定遴选的人员,在办理调入手续后,不予保留原行政领导职务,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转任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或一级至四级检察官助理。对于原担任员额检察官(法官)职务,报考综合行政职位或检察官助理职位,且通过遴选调入报考单位任司法行政人员或检察官助理的,原则上不予确认为员额检察官,按照有关规定,在各单位职数范围内,转任相应职级序列任职。

十一、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告中所述的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机关工作时间、服务年限、各类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时间的计算日期为2022年12月。未满时限要求的不能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相关遴选资格审核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到相关通知、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遴选将通过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龙江铁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哈铁分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配合。

(五)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负责对本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遴选工作进行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0451—86435108、86467896

15046003603、13134511365

(六)为保障公开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检务督察部对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遴选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遴选监督电话:0451—86435438;18746077278。

附件:

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2022年12月27日

 

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数量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6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1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1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文字综合岗位2人;

宝泉岭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3人;

红兴隆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4人;

九三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二、遴选(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农垦中院及林区中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面向省内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在编在岗员额法官;

黑龙江省林区中院文字综合岗位面向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宝泉岭人民法院、红兴隆人民法院、九三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面向省内各市(地)级及以下法院、检察院在编在岗员额法官、检察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以公务员登记为准);

(三)符合《2022年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相关要求;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林区中院岗位还需取得相应学位;

(六)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后出生),现法官等级为四级高级法官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县乡领导班子成员报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时需提交市(地)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时30分-2023年1月5日17时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端口注册成功后,需按要求填报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电子版扫描件。

(2)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认定表》《落编单》电子版扫描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3)《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报名表需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

(4)报考员额法官职位的还需上传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审核

农垦中院及林区中院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龙江先锋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并于2023年1月11日以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笔试时间、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

遴选(选调)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含1:5)以上,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该职位遴选(选调)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遴选(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农垦、林区中院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员额法官岗位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法律专业知识、刑事或民商事审判业务能力。林区中院文字综合岗位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材料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合并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本人需到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3)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认定表》《落编单》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需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报考员额法官职位的还需提供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龙江先锋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合并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材料)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度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各遴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农垦、林区中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体检由农垦、林区中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农垦、林区中院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农垦、林区中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农垦、林区中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如遴选(选调)职位无合适人选,可以出现空缺。

五、监督与咨询

(一)省法院督察局对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392797。

(二)农垦、林区中院队建处负责对本次遴选(选调)工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18745453700(农垦中院队建处),13836037277(林区中院队建处)。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六、其他事项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附件:

1.《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2022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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