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教育信息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志愿、大学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志愿填报、高考复习等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山东省医学生公共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看看!
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第二章?登记
第四条 公立医学生分为五年制本科生和三年制专科生。培养专业主要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理科)。热爱医疗事业,毕业后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高中毕业生具备报考暑期高考医学专业条件的可报考。
第五条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岗位配置和卫生保健工作需要,确定公费医学生名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需求规划和培训专业。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下一年度的需求计划于每年10月底前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汇总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报省卫生健康部门审批。省卫生厅会同省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确定年度市级及专业公立医学生培养计划。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卫生厅遴选确定培养公立医学生的高校,统筹城市和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训与基层卫生人才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 6 条?我省行政区域公费招收医学生。暑期高考提前录取普通班本科生,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普通班第一线;初中暑期普通班定期分批录取,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普通班二线。同一批志愿招生后,未完成的公立医学生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招生计划招生。
第七条 公立医学生入学后须与培养院校、目标就业城市卫生健康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面承诺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毕业。不少于6年。服务期限自毕业后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计算,包括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的时间。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疾病谱等区域特点,加强与目标就业城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制定适应当地卫生服务需求的公立医学生培养计划。
(一)优化课程设置,统筹安排基础医学课程和临床医学课程,加大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农村地方病和常见传统疾病的诊治和预防力度。中医诊疗技术,加强全科医学观念和公共卫生素质的培养,构建适合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课程计划和教学体系。
(二)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公立医学专业学生到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习实习时间,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卫生院卫生机构。
(三)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医德教育和医德医德教育,充分发挥思政课和课程的作用,培养人文医学精神,帮助学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 强化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全面提高公立医学生培养质量。
第九条 建立高校、市卫生健康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公立医学生的机制。高等学校要积极与地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加强公费医学生培养和管理;有针对性的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助高校培训,选择建立基层公立医学生健康实践基地,参与公立医学生教育。校内培养过程管理,关注公立医学生的产生与发展。
第十条 公立医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公共教育经费,由省财政按照每名学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配备培训院校,其中公立医学生学费和住宿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由培训机构统筹使用。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培训学校全额支付公立医学生每人每月400元(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培训高等学校制定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管理办法。公费医学生可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经市卫生局同意,在医学类专业范围内选择副专业。公费医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适合从事临床工作,自入学之日起一年内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退还其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培养院校将根据当年非医学类专业高考成绩调整为符合录取要求。
有意愿进入医学领域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按照各学校转专业规定申请。经聘用对象所在学校和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批准的公立医学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公立医学生。协议签订后,学校将退还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并按照相关标准补发生活费。公共负担的医科学生通常不允许为了改变专业而延长学业。
如因个人原因延迟毕业,应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职责,延长学年的培训费用由医学生自行承担,费用自理。将由公众承担。
第 4 章?就业管理
第十二条公费医学生就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公费医学生毕业前,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公费医学生就业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选择。
各市要提前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相关政策宣传教育,畅通公立医学生信息沟通渠道,妥善安排面向公立医学生的职位。招生调查应包括公立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成绩。每年11月前,培训机构应当将下一年度公立医学专业毕业生信息和培训情况报市卫生有关部门。选派和安排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公立医学生。
第 13 条?在就业目标县,公立医学生要重点服务人口多、医疗需求大、医生资源紧缺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
第五章?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自费医学生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培养期间和毕业后的绩效管理由培养院校和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市卫生定点就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立医学专业毕业生绩效管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建立公立医学专业学生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立医学生在培训期间,协议终止后未按规定退还全部公立教育费用的,培训大学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收回。公立医学生在服务期间违反合同约定,未按规定退还全部公立教育费用和违约金的,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追缴,上缴同级国库,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自费医学生违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限。
公立医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退还的公立教育费用,包括全部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按每名学生每年1万元计算;除补贴外,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过程中,还要加大财政投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4万元/人/年计算(其中全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专科4.5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按2万元/人/年计算人/年。财政补贴标准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公费医学生因特殊疾病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申请终止协议经培训院校审核,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后,暂停实施。经市卫生健康部门核实情况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公费招生医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以终止。
(一)在校期间,两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诊断结果一致。事实上,由于身体原因,他们无法完成学业;
(二)服务期间,两家三甲医院均出具书面诊断证明,诊断结果一致。
第十七条 公立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院校有权解除本协议。学生不再享受医学生公共教育政策,须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将所有公共教育费用一次性退还给培训院校。
(一)开除学籍;
(二)培训院校退学处理或者自动退学的;
(三)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自费医学生。
第十八条 公费医学生毕业后,符合录取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一)未按照约定和市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安排,按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的,违反约定的公立医学生应当充分1个月内退还全部公立教育费用并缴纳50%的违约金,相关城市应按照相关程序将违约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
(二)未按照协议和目标就业城市卫生部门工作安排,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6年以上的,违反规定的公费医学生合同将公费教育费用全部退还目标就业城市的卫生健康部门,服务年限不足(含离职年)的一次性费率为每年16.6%,以及支付50%的违约金,不计入住院医师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年限进入服务期后,相关城市应按照相关程序将违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按照人事管理程序解除聘用关系,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
(三)公立医学生服务期满未取得医学证明的,应当立即退还全部公立教育费用,报市卫生部门定向就业。
第 6 章?奖励措施
第十九条 在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有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并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医学生可以在县级相应行政辖区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 20 条?自费医学生报到就业后,应参加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2年全科助理医师培训。定点单位和实训基地应当保障公立医学生在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培训期间,人员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保持不变,仍按现行行政隶属关系和资金保障渠道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 自费医学生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医师或者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生或者助理全科医生。公立医学毕业生就业期间,执业医师名额限于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期间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的,应当按照注册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注册。
第二十二条自费医学生可以申请攻读全日制医学硕士学位或同一医学本科专业。报考体检前,须按有关程序取得市卫生局定向就业同意书,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职责。在读硕士和本科期间,不享受公共教育补助。公立医学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可申请攻读兼职研究生或同一医学本科专业。
第二十三条对实施医学生公共教育作出积极贡献的医学院校给予政策优惠,加大对医学专业的支持力度。及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履行合同、坚持优异成绩的公立医学生,市卫生健康委要公开典型案例,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在就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七章?保障
第 24 条?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确保公费医学生教育质量。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费招收培养医学生;省卫生健康厅负责根据基层需求确定公立医学生年度培养计划,指导各市做好公立医学生就业和绩效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各市做好公派医学生就业指导、毕业派遣、人员转学和报到注册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教改部负责统筹公立医学生管理工作;培训院校负责公立医学专业学生的教育培训和学生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市卫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派医学生管理工作;卫生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费为医学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流动宿舍。 public medical student 是什么意思?公费医学生是指因成绩优异或品德优良,由国家免除高额学费、申请医疗保险、按月支付生活费的奖励制度。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专生和中专生由国家支付和分配。他们有“铁饭碗”和干部身份,所以选拔非常严格。那时,大学和中专的学生被同学和父母羡慕。
1999年扩招后,中专生、专科生和本科生普遍为自费生,直到2014年才取消硕士和博士生公费。2007年,6所直属师范大学试行免费教育对于普通学生。 2016年起,有公立医科生和公立农科生。
wWw.Sxtgedu.Net太谷教育信息网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