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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1800字
双城
整本书,我的思维都被狄更斯牵着往返英吉利海峡两岸,一刻不得消停。
我和欧洲历史间一直有种隔阂:克里特文明消亡太早,纵然有兴趣也无津可渡;古希腊文明与罗马文明太过残酷血腥,让我对欧洲文明一直有个很烂的第一印象;欧洲各国推翻封建统治的时间、方式各有不同,给我高考增加了多少负担……总之,世界地图左上角的那一小块绿坨,在我眼里始终是灰蒙蒙一片。
高中历史教科书上介绍说,法兰西“一票共和”,封建集团与新兴资产阶级势均力敌,苦大仇深,阶级矛盾尖锐。而具体怎么个尖锐法,我一直没有很感性的认识。直到看到侯爵老爷坐着马车从城里跑到乡下,看到德发日夫人被仇恨彻底蒙住了双眼,我才彻底了解当时高中历史书上那轻描淡写的半行字。
这本书想强调的东西很明显:阶级矛盾,人性,家。把“家”这个普通字眼和两个可以还算高端的词汇并列,是我在读到医生恢复神智时就确定了的。这个“家”有谁?一犯病就嚷嚷着修鞋的神医马奈特,银行普通员工洛瑞老先生,毅然放弃贵族身份与财富的查尔斯·达内(我还是叫他这个名字)和他的妻子马奈特小姐以及他们的孩子,老姑娘普罗斯,盗尸人杰里,当然,还有卡顿。
这些人名我总是过目就忘,把这些直接音译过来的名字,打出来也是个麻烦事,我打出来,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让我感动。
因为在书中那个阴暗的年代,他们总是闪耀着光芒。
我想好好地把玩一下这个家中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可爱之处。首先是洛瑞,初读时,我一直有种洛瑞先生迟早会出卖马奈特等人,因为他始终觉得他只是在为台尔森银行处理一项业务,不该掺杂任何感情,但到整个故事结束,洛瑞先生始终如一地保持着真诚与善良,我很庆幸故事情节打了脸,否则,即使我有心里准备,我也没勇气把整本书看完。
然后是那个大男子主义者杰里,厌恶自己习惯祷告的妻子,甚至有暴力倾向。在小说到高潮时,他竟也祈祷着妻子的祷告灵验,说实话,在那个极紧张,极千钧一发的故事情节里,杰里的话的确让我当时紧攥着的手放开了。
接着便是普罗斯小姐,她是个为了美好不顾一切的善良人,处处护着马奈特小姐,到最后为了达内一家与德发日夫人搏斗,那种奋不顾身的形象不禁让人为之动容,让我想到《天将雄师》里那个肖央扮演的守城将领––喜剧形象作出悲壮举动要比悲壮举动本身更让人感动。我当时很担心普罗斯小姐被德发日夫人用随身带的枪杀害,好在最后她只是被枪声炸聋了耳朵,虽然庆幸,但当时狄更斯老爷子在那一章结尾一句“她的确聋了”还是让我有点难受。
我很想重点说说卡顿,但实在无法找一个很合适的切口。说实话,他在一开始并不是个讨喜的角色,懦弱,酗酒,郁郁不得志,他是小说高潮时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个可怜人,处处被斯特里弗打压,最后甘愿做一匹胡狼,为人打下手。到最后,他却有了个整体的转变。他的“赌牌”让我一时间不敢认他。在他反复念诵着上帝说有关复活的那一段时,虽然隐隐猜到他会为了查尔斯牺牲自己,但仍满腹狐疑:“他真敢这么做吗”。事实上他就这么做了,毫不犹豫。
我也第一次在看书时不是因为犯困就差点开启了自己的泪腺。
我只向小说中那个高尚的灵魂致敬,别无他求。
我觉得这本小说和速度与激情有几分相似,因为速5里唐老大的一句台词:
人生苦短,享乐及时,而家人,永远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这本小说另一个不能放过的重点自然是德发日夫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在小说后期的形象让人很想趁天黑用她的织衣针把她弄死,可同时她也是个家人都被贵族所杀的可怜人,早年的痛苦全部沉淀为仇恨与愤怒,她的所作所为有情可原,过分也在情理之中。德发日夫人让我联想到《大宅门》里的白文氏,坚韧不拔的性格既是有点也是缺点,白文氏凭借着要强的精神让白家度过险关,却也因太直太烈的性格使儿媳杨九红终身痛苦不堪;德发日夫人亦然,她的冷静,她的愤怒使密探无计可施,使巴士底狱沦为灰烬,却也因此使马奈特家族(这里指上文提到的那个“家”的成员)以及其他无辜的人陷入绝境。
所以,人终究无完人。
不知道现实中狄老爷子是写书时啥样,我想狄更斯老先生写这本书时应该很难受,他既要为自己写的人,写的事倾注无数感情,防止文字太过冰冷;也要始终以一种冷峻的目光注视大革命时巴黎的腥风血雨,防止偏向某一阶级。这一定是种矛盾纠结的心理。
亦或许,老爷子走的是布莱希特的“陌生化”道路,没一点不适之感。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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