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让司法鉴定更规范
导语: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在司法鉴定的问题上,我们司法部门提出了让司法鉴定更为规范的方法。
司法鉴定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能否为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司法鉴定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共4872家,司法鉴定人54198人,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13余万件。
大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头戏”。去年以来,司法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解决了许多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服务诉讼活动呢?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对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等作出规定;2021年,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并会同最高法组织编写《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明确规定伤残构成、伤病关系处理基本原则和移植组织器官损伤、人工假体损伤的处理原则等。
据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依据的标准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其中相关规定不协调,造成鉴定结果出现差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发布和施行对于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与最高法分别在上海、北京、西安举办3期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120余人。截至目前,全国已对6000余名法医临床鉴定人进行培训考试,为今年1月1日统一适用分级奠定了基础。
去年10月,司法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申报、登记、评审等有关事项以及专家库的职能与专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准入立下了规矩,标志着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司法部还积极推进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出台,该文件对于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司法鉴定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