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云课堂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志愿、大学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志愿填报、高考复习等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助到您!
今天云课堂小编整理了西秀区高考分数线排名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4152012821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两六路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学院简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12月,学院被贵州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现代职教发展理念,以园中校、校中园、校企融合共发展的发展思路,建设了占地1200亩的蔡官校区。校内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余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市级大师工作室3个,拥有专业教学实训(验)室162个,实训仪器设备值达1.4亿元。 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组成的优秀教师团队,打造了具有特色优势,服务旅游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的六大专业群共40多个专业,在校学生近14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具体招生工作,不另设其他办事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0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将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详见《各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四、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五、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将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考生慎报。 二、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四、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五、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2cm;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4.6以上。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院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5000元/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1000元/人;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学金5000元/生;退伍复学士兵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 第十一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1000元/年/生。 其中,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设立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免学费3500元/年/生;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仅限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第十二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制作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录取通知书经邮政寄送到录取考生。 第八章 新生管理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未请假或者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贵州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851-33229847 学院网址: 邮政编码:5610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二��二��年五月wWw.Sxtgedu.Net云课堂专注教育信息,涵盖范文,研究生,考研,本科大学,MBA,高考,成人自考,艺考,中专,技校,职业学校,高职,卫校录取分数,成绩查询,招生简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