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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之用一:无用之用是为大用无用之用是为大用 先贤早有言“无用之用,是为大用”。可今人多已不懂“无用”的“大用”了。 看看身边,学钢琴绘画是为了考级;上大学是为了找个好工作;学英语是为了职称、百万国考大军公务员热…… 面对这样“有用的学,没用的不学”的教育,卢梭认为这样“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华夏文明,浩浩汤汤,历经千年,儒家强调的“六艺”,至圣先师孔子认为有德比有才更重要。美德、品行、信仰、传统文化等直指精神内核,看似几乎没有一点实际用处,却是精神领域、人文领域里的无价之宝。记得陈蔡断粮时,孔子在困厄之地仍弦歌不止,信仰如此坚定。“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正是这不足果腹的学术擎起东方新天地。当下人类苦苦经营几个世纪的启蒙圣殿因“无用”而风雨飘摇,繁华声浪中奏响文化挽歌,文学日渐式微。莫言在获奖的采访时说道,“文学不是粮食棉花……文学就像头发。那挖出的上千年的古墓,连骨头都成泥土了,唯一存下来的是头发……”“大用”正蕴藏在这些“无用”之事里。我们呼唤历千年而不朽,穿透心灵,引领高贵灵魂的文化。 放眼世界,我仿佛看到了高加索山脉托尔斯泰隐绰的身影;多瑙河畔大诗人荷尔德林的吟行;美国瓦尔登湖旁的梭罗;在“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里的狄更斯,美洲神秘的土地的马克西姆…… 他们用精神的力量托起了一个个时代。正所谓“无用之用”,甚至“无用大用”。当下现代的西方文明每年也会培养出几百万个细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熟读《理想国》、《荷马史诗》等富有人文素养的公民。这种深厚的人文思想建筑起来的高墙任一万个好莱坞也是击不破的。正是“无用于事,却有用于心”。 回到现实,“考大学是为了好工作,读硕博是为了更好的工作”,这些想法过分强调“有用”,我们应该脸红;“文科生不爱学数学,理科生学史哲多此一举” 这些想法忽视“无用大用”。熟不知爱因斯坦钟情小提琴,钱学森的艺术修养也很高,恰是艺术的形象思维助力他们激发出创新的火花。文科生加强抽象思维培养,理工科学生充实人文底蕴,无用之中蕴含着“大用”。如此才能更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无用之用 是为大用。
无用之用二:以告别为话题的作文以告别为话题的作文 〔1〕 从欧洲回来后,我持续了半个月日夜颠倒的生活,可能是时差在作祟,抑或是本能的一种生活习性。仿佛自欺欺人般地觉得,我仍然能抓着过去半个月在地球西面的生活点滴。这种幼稚的逃避,至少让我不用去直面那之后的所有带着惶恐的未来。 不知何时开始,我熟习了一个人。一个人在宿舍叫外卖,一个人在宿舍蹲上一个没有课的下午,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处理各种生活琐碎的杂事。大部分的时候,我都拒绝与宿友一起出门,除了上课下课。渐渐地,就成为他人眼中安静又友好的不合群的人,但我讨厌这种称谓和评价。失却的自我便逐渐学会在陌生人面前变得乖巧,因此班上的女生宿舍在一间接一间地不停闹着矛盾的时候,我们宿舍就显得特别和谐友好。我始终选择沉默寡言、脱离,用如此一面墙来筑起隔阂,为了我那廉价的自我保护得以最低限度地获取某种安全。其实我早已承认,想要得到他人理解几乎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若果不断把现今的一切与往昔加以对比和评定,就更是种愚蠢的行径。 毕业前的那段日子,除了祈求早点儿结束解脱外,还存在了份完整的恐惧。它们是必然的不可抗逆的总有一天要成为记忆残片却无论如何无法阻止的,如同迈向死亡般的恐惧。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三年。 旅程将近结束的前一天下午,我终于到达巴黎里昂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在放下行李正在研究着地铁线路的时候,微博上传开了以前语文科代的消息,他说您在中国时间的那天凌晨过身了,所以希望班上的同学能够在明天到您家去为您上柱香。 当时我大脑空白了一片,拿着手机反复在尽力过滤这条讯息,用我所有的理解能力去辨认“过世”这样的字眼,可我不能,我不知道如何判断您已经死去的事实。后来我没有哭,我背起包抓起地图就出门了,我沿着塞纳河再次到巴黎圣母院去,我为没有能在三年后重回这里实现爬上钟楼体验雨果的鸟瞰巴黎而感到惋惜,但我就是抛开了这条讯息继续前行。我只是在到达迪拜等待转机的那时,看到微博上班里的人在说无法想象竟然以这种方式在夏天的最后来了个聚会,然后轻描淡写地与同行的姑姑提起这件事。 我们只知道您身体不好,在无可奈何刚动完手术的情况下接手了我们班,仅仅相处了高三这一年。您和教物理的陈老师还被称为学校里的“金童玉女”,您曾经带着五岁的儿子来参加我们的高三百日誓师,您比其他老师都懂得我们这些年纪的人的想法。可我还是来不及去见最后一面。 终于在拖着半个月的疲劳身躯回到家,与一种强烈的不适应感相处的同时,我从箱子里翻出那个高三的语文专用文件夹。封面上面写着:“加油!坚持上学!Wing”,这是您高三的时候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准备的一个文件夹,您为班上每个人都写上鼓励的话并且还签了名。而这个薄薄的文件夹,是我高中时代剩下的唯一物品,因为有着重要的签字,在高考结束第二天就全部卖掉的学习资料和书本中保存下来的仅此一件。终究还是崩坍下来,抓着已然成为失去的物件在死寂的凌晨中,躺倒在房间地板上控制着声量地流足够多的眼泪。 〔2〕 陷着手指头数一年,十个月,八个月。没有真实感地倒数离开故土的所剩时日,既期待或溢满了无望。 匆匆离开伯尔尼的时候,在酒店的电梯间遇见一位管理人员。他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牙齿透白的黑人和我寒暄道:“你今天就要离开吗?”我回答“是”,他又热情地问:“有没有打算什么时候再回来?”我顿了顿,“我不太确定。”其实我当初想回答的是:我再过一年就会过来这边了,如果有机会希望能再来。但转念想,未来都是摇摆不定的摇摇欲坠之物,我又何德何能地把一切都看懂看透。 比死亡更恐怖的,是活着的未知数。而且是消极的未知数。 接近开学前的某个夏末的深夜,疲劳得决定躺下睡一觉的时候,心中突然腾升起一股洪流。开始只是惯性地流眼泪,然后渐渐地一发不可收拾地,在夜的底部撕裂着无用的哭腔。我好像已经变得无法像常人那样去思考事情,无法洒脱地挥霍掉青春时间和金钱并且能很享受般面不改色。所以我就做了假设,假设我抛弃全部的执念,假设我把自己钟爱的事物焚毁,假设我学着如何去融入那些每天散发出各种噪音的小群体里,假设我学会世俗地生活。结果是,彷徨的恐惧感几乎像扼住我喉咙的双手一样,令人窒息地啜泣,又强烈地祈求呼吸。 曾经有太多的岁月里,从房间的窗口朝远处望去,皆是一层层连绵不绝的石头森林。人们却似乎从来也没有要逃走的意思,他们只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勤奋且显得劳役,他们都要在这群森林里面分一杯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愈发无限膨胀在这个城市中的人口,和他们渴望的物欲。还有从过去农村地带拔地而起的城市地标,和它们所代表的奢华与飞升的地价,也已经不知道把多少有历史价值和风俗意义的旧楼房改建拆迁,然后赶走那些和时代脱节的这城市的真真正正的老一辈。 〔3〕 离开的人固然还是离开了,没有任何余地地永远从自己的生活中撤去身影。曾经一起谈论着各种作品,切磋手艺一样地享受着写作的乐趣绘画的乐趣的那些朋友各自开始忙绿地规划起他们的人生与未来。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勇往直前,而我仍然被抛弃在原地似的。 愈是一步步地迈向那深渊的现实,却愈是长出了更尖锐的棱角,就像某个坏掉的,打开了但又无法关起的按钮。每到宿舍熄灯后,在室友都睡去的静得哪怕一丝风都能听见的黑暗中怎么都睡不著。少年时代的残片总会偶尔地在梦里浮现,偶尔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在流泪。 住在瑞士少女峰下一个叫因特拉肯的小镇那天晚上,我去了散步。入夜稍稍转凉,八月的仲夏夜里已经披上一层秋意。沿着小镇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虽然作为滑雪胜地的旅游热点,饭店和纪念品商店迟迟没有关门,甚至还看见很多亚洲人面孔的旅客,但是不会感到太过喧闹。镇中心有个宽大的草坪,绕开大道走进小路的时候四周就完全安静下来。每到整点时,小镇东面的那座哥特教堂就会敲起穿透整个静谧城市的钟声,难以形容的喜欢,简洁纯朴毫无杂质的清脆。接着,那些昔日的片段又再次回来了。 〔4〕 身边的人都在说:“别那么执着了,你就面对现实好吗?” 不,我面对过了,无数次无数次。 高三那些晚自习结束后回到家里的日子,快要接近午夜的时候,我坐在房间的窗台边看着那些渐渐黑下去的灯火和公路上偶尔驶过的一台车辆。所有的期盼和决意的出走,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持续无尽的夜色里被燃起再扑灭,再燃起。 其实真正痛苦的事情是,常常觉得自己不管过去多少年都总会有重拾那些失去或当下无法实现的东西的机会,执拗地在一次次直面现实的挫败下哭得撕心裂肺,决定再都不会与之扯上任何关系,然后在某个时刻或某个契机下又再次希望能把过去颠覆重获新生。 去依云镇那天,为了找到泉水的源头居然在一个如此小的地方足足花了一小时以上。地图上看似相隔很远但却不经意就走过了,因为其实就在一开始爬上小坡路口的右手边,但没有留意反而朝着相反的方向绕了好一圈才找到。虽然泉水喝起来很清凉,实质上和平时喝的水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那种终于寻得源头的感觉确实难以言喻。 任何的选择都将会伴随一定的代价,然而这份代价可能一辈子都要支付下去。只是我内心仍然长着棵无可求药的藤蔓,它们把所有的执念和初衷植根于血肉里,从内至外地延伸开去,宣泄着对这个世界的一切不满。 我终究是无法打败它们的气焰,当然了,代价自然是它们在与现实的抗争中我必须咬牙彻齿吞进肚子里的漫长的煎熬。 〔5〕 在迪拜转机回国的那趟飞行中,我在靠窗口的位置第一次看见了似乎比海洋还广阔甚至更荒芜的沙漠,告别就是在这样的黄沙滚滚中迎面扑来。 不管要怎样抓着改变人生趋势的丝线,可归根结底无法把那些错误和不合理的过去尽数清除。就如同我打算用尽办法离开这座城一样,总是有某天我会意识到自己终于还是回来了。 但是,请无论如何在告别世界之前,再继续厚脸皮地挣扎一下。
无用之用三:关于读书的议论文(5篇)篇一 谈读书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 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篇二 快乐读书 书是人类的老师,也是一位你想见就见的朋友。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享受,那么会读书便是一种乐趣。享受这种乐趣是幸福 。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 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甚至对书爱不释手,我这么爱读书,为什么却没有进步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妈妈替我找到了原因:囫囵吞枣。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一定要从中获取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意义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己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可以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内容,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于是我改掉了囫囵
无用之用四:留白作文800字 议论文作文留白作文800字 议论文作文 留白,即书画艺术创作中为使整个作品画面、章法更为协调精美而有意留下相应的空白。人生也是如此,让人生产生“非白”的效果,才能让生活如一幅书画作品一般,自然、流畅、协调、充满趣味…… 林语堂曾经动情地讲:“看到秋天的云彩,原来生命太拥挤,得空点。”我想,他说的就是留白吧?我们总可以看到这样的一类人,他们脸上的笑靥却洗不尽心中的疲倦,他们趾高气昂的姿态也无法逃离头顶积压已久的乌云。这就是他们的人生,如世界上千千万万只黑色的蚂蚁一般,他们蜷缩在一起,像一团摊在宣纸上的浓墨,不能喘息,没有空隙。 可仍然有不愿生活在压抑的黑色中的少数人—— “为永远而画”的画家米勒,在比巴松用石头为自己垒成了一个家,虽然简陋,但他却得到了一个艺术家最宝贵的创作源泉:“我觉得人类的生活就犹如这朴实的土地,什么都不匮乏。”他目睹过城市的浮华与庸俗,在永远散发着麦子清香的田园中发现了高贵与不朽。即使潦倒,米勒他知道要为生命留白,他没有让世俗的物质填满自己的生活。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史铁生在摇着轮椅的那个下午,进入那个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园子,他的人生也许就开始了留白——他远离人头攒动的外部世界,他扶轮问路,回归到自己的内心,在他的地坛,虽然最终他孤独于世人,但他心路清晰,于是,在人生之路上,他比那些脑满肠肥心灵空虚的人走得更远。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中,我们经历着太多的身不由己的心为形役,让生命系上了太多累赘。世间的众声喧哗虚幻了我们追求真正美好的声音,为了更多的富贵名利,我们放弃了唾手可及的留白人生。著名的“留白哲学”讲的即是一种“38”的留白生活状态: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娱乐。而那些二十四小时如机器般飞速旋转的迷途者们,何不给自己的心里留白,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喘息的空间,别让无用之物填满你心中的空白。 川端康成在临死前绝望地呼喊:“太拥塞了!”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说:“我深信留白,虽然作为艺术家,我制造了很多垃圾。留白从来不是被浪费的空间。有艺术品的空间才是被浪费的空间。”是的,那些漫步在自己留白世界的人
无用之用五:罗刹海市从前有个叫马骥的人,年少时就风流倜傥。他为人很聪明,十四岁便考入学府。只可惜,他的读书生涯并不长久,因为他的父亲年老以后不再出门做生意,而让马骥弃学经商。马骥只好从命。 父亲一生经商,到过的地方不少,见过的奇事更多,但比起马骥后来的经历却逊色多了。马骥到底有过什么样的特殊经历呢? 有一次,马骥跟别人一道渡海经商,不料,他们的船被大风吹迷了方向,过了几天几夜,他们才从茫茫大海上发现了一个可以获救的都城。于是,他们一个个疲惫不堪地上了岸。 马骥生得英俊,小时候便有“俊人”的称号。但他平时对别人的外貌并不很在意。可是到这座都城才发现,这里的人长得都特别丑。他们看见马骥长得跟自己一点儿都不像,反而以为他是个妖怪,于是众人一哄而逃。马骥开始看见他们的模样,心里很恐惧。可是,当他了解到这里的人都害怕自己的时候,他不但不再恐惧,反倒想凭借自己的特殊力量来欺侮这城里的人。从此以后,看见城里的人在吃饭,他就径直跑过去,将城里的人吓走,然后吃他们剩下的饭菜。 有一天,马骥走到一个山村里。他发现,这个山村里有些人不像都城里的人那么丑,只是他们穿得破破烂烂,一点儿都不讲究打扮。马骥没有闯入他们的家园,而是坐在村头一棵大树下休息。山村里的人从来没见过像马骥这样的人,所以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是远远地望着他。过了好久,觉得他并不是什么吃人的怪物,才稍稍靠近了一些。马骥表示出友好的姿态,他笑吟吟地跟他们说话。但是,他说的话山村里的人多半听不懂。他费了半天口舌,才让他们明白,自己是从中国来的。听懂了他的话的山里人马上将这个消息告诉给所有的邻里。山村里的人于是都知道他马骥根本不是什么吃人的妖魔。尽管如此,那些模样生得很怪异的人始终不敢上前,差不多是看看马骥一眼就走开了。敢上前和马骥接触的,口鼻位置与中国人长得差不多。马骥和一些人总算沟通了感情。原来,这山村里的人很好客,他们便邀请马骥到村里做客。马骥也就不推辞。在酒宴上,马骥问他们为什么害怕,他们回答说:“听长辈们说,西去两万六千里有个地方叫中国,那里的人形象都很奇特,今天看见你,果然是这样。”马骥问他们为何这么穷,连衣服都穿不整齐,他们说:“我们国家所看重的不是文章,而是相貌。长得特别美的,就是上等人,做大官,次一等的,做地方官,再次一等的,也能得到贵人的宠爱,由此获得食物养活妻儿。像我们这些丑陋的人,刚出生时父母就认为不吉利,多半被遗弃了。有些之所以未被马上扔掉,只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听他们这么一说,马骥更加好奇,于是追问他们这是哪个国家,山里人回答说叫罗刹国,国都在北边,离这个山村不过三十里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罗刹国都究竟是个什么样子?马骥很想亲眼去看看。他请山村里的人给他引路。村里人答应了。 罗刹国都城的城墙是黑色石头砌成的,远看黑黝黝的。城中的楼阁有近十丈高,但上面盖的瓦很少,多半是红色的石片。马骥和村人到达都城的时候,正赶上退朝,一大批官员从宫中出来,他们的阵势颇为壮观。马骥听见村人介绍说:“他是相国。”马骥一看,发现这位相国的两只耳朵是反着长的,鼻子则有三个孔,睫毛像帘子一样遮住了自己的眼睛。这时,又有几个骑马的官员从宫中出来,村人又介绍说:“这是大夫。”村人依次指出他们的官职,只见这些大夫一个个都长得面目狰狞 怪异。马骥发现,官位越低的人,丑的程度也就好一点。过了一会儿,马骥打算返回。可街上的人看见他都吓得惊叫奔跑,他们显然把他当作怪物。村人急忙向市民解释,市民这才停止奔跑。有关马骥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快传遍全罗刹国。 罗刹国的官绅大夫都很想看看这个异国来客。他们命令村民邀请马骥。可是,当马骥到他们家时,他们又不敢正面接触,男男女女只敢偷偷地从门缝中窥看。马骥去了好几家,情形都是如此。马骥有些不耐烦了。 这时,村人对他说:“有一个人肯定敢直接见你。”马骥问是谁,村人回答:“是保卫宫廷的侍郎,他曾经和先王一起出使国外,见过许多种人。”马骥于是登门拜见。侍郎果然很高兴,他把马骥看作尊贵的客人。侍郎年岁已高,看样子有八九十岁。他的外貌不算十分丑,只是眼珠突出,胡须坚硬。这位老侍郎说:“我年轻时经常奉王命出使国外,我到过很多国家,就是没去过中国。而今我已经有一百二十岁,早已闲居在家,已有十多年没去上早朝了。现在我见到你这位尊贵的客人,我不可不将此事上奏天子。对,明天一早,我为了你要去早朝。”老侍郎设宴款待马骥。为了表示欢迎,老侍郎还特地叫来歌女弹唱助兴。他问马骥中国有没有类似的歌舞,马骥回答说有。老侍郎于是请客人唱支歌。马骥不好推辞,便敲桌子作为节拍唱了一曲。谁知,老侍郎听了以后竟赞叹不已,连声说:“唱得太好了,好似凤鸣龙啸,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 本文来自织梦 第二天一早,老侍郎破例去上朝。他将马骥的情况一一向国王讲了,并推荐马骥当大臣。国王很高兴地下了诏书。但这时有几个大臣说马骥的外貌长得怪异,恐怕国王看了会受不了。这一来,马骥当大臣的事也就不了了之。老侍郎从宫中出来告诉马骥,并对此事深感叹息。 马骥在老侍郎家住了好久。有一次,他喝酒喝得太多,有些醉意。想到在这罗刹国里自己无用武之地,马骥的心中不免有几分惆怅。于是,乘着酒醉,他用煤炭把自己的脸涂抹成三国演义中张飞的样子,并拔剑起舞。谁知,他的这番表演竟获得老侍郎的赏识。老侍郎认为,马骥这么一打扮变得漂亮多了。他并且对马骥说:“你用这个样子去见宰相,宰相一定会觉得高兴,并要重用你。你由此可以得到很高的俸禄。”马骥以为老侍郎是在开玩笑,便笑着说:“我这样在你家里闹着玩玩还可以,可是,怎么能改换面目去贪图富贵呢?”老侍郎却不这么看。过了几天,老侍郎在家中设宴,请正在朝中掌权的官员们饮酒。在客人到来之前,他让马骥把脸画好等着,等客人到齐了,便喊马骥出来见客。那些见过马骥的官员见马骥模样大变,都奇怪地问:“为什么他原来很丑而现在却很美呢?”马骥穷尽自己的舞技,还唱了一支《弋阳曲》,他的精彩表演使那些官员开怀不已。 第二天,官员们纷纷上奏国王,要举荐马骥。国王见这么多官员一致举荐,便以召见使臣的礼仪召见了马骥。见面后,国王询问中国治安的策略,马骥用一些外交辞令细说了一遍,他的谈话很受国王的赞赏。高兴之余,国王在便殿设宴款待马骥。酒过三巡,国王请马骥唱高雅的歌曲,马骥立即起身,他学罗刹国歌女的样子,也用白绵缠头,唱了几曲靡靡之音。国王听了十分开心,当天就封他为“下大夫”。马骥可以称得上是功成身就。作为朝中要员,他常常参加国王的私宴,国王对他很宠爱。可是,好景并不长久。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些官员得知马骥的面目是假装的。从此,他每到一处,就听见别人窃窃私语;他还发现,官员们对他不再像从前那般亲近了,相反,他们总是尽量回避他。马骥在朝廷中变得越来越孤独。思来想去,马骥终于决定摆脱这个困境,他主动上疏①请求辞职退休。然而国王不准。于是,他又上疏请求休假,国王只好同意,但只批准三个月的假期。于是,马骥乘马车赶回原来的那个小山村。村人都跪着迎接他。他将带来的金银分给朋友。村人说:“我们这些小人物能得到大人的赏赐,明天一定去海市,买些珍奇的东西报答大人。”马骥连忙问海市是什么地方,村人回答说,就是海中的集市。四海的鲛人都到海市来卖珠宝,四方十二国的商人也到海市进行贸易,其中还有不少神人来玩耍。海市虽然珍宝琳琅满目,但交易时总是云霞遮天,波涛大作,所以达官贵人一般不敢前往,他们多数是将金银交给我们,让我们替他们代购。村人还说:“现在离海市的日子不远了。”马骥从未听说过这些,便询问村民们是如何知道的。村人说:“我们早已掌握规律了。每当看见海上有朱雀往来飞翔,七天之后便是海市。”马骥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来了,他对村人说,自己很想去看海市,到时候一定要把他带上。 过了三天,人们远远看见水天相接之处,有层层楼阁,纷纷聚集的商船,一艘接一艘,场面十分壮观。马骥跟随村人的小船,迎风斩浪,终于到了海上集市。他发现,集市城的城墙相当牢固,那些砖块竟和人一样长,城楼高耸入云,造型新颖别致。他们把小船系好后,便走进集市。嗬,这海市可真大啊。市面上陈列的奇珍异宝,光彩照人,多半是人世间没有的。当马骥和村人正在挑选物品时,忽然有个少年骑着一匹骏马而来,市民们都赶忙相让,相互招呼说“东洋三世子来了”。这位三世子眼睛倒也精明,他一眼就看出马骥不是当地人。他的话音刚落,立即就有人骑马前来询问马骥的籍贯。马骥很恭敬地在路旁行了礼,说自己是中国人。三世子一听,高兴地说:“和中国人相识,幸会,幸会!”于是马上叫人牵来一匹好马给马骥,和他并马而行,直奔西城。他们刚到岛岸,马骥所骑的那匹马竟长嘶一声跳进大海。马骥当时吓得晕头转向,当他大声喊叫“救命”时,只见海水正向两边分开,像两堵墙壁那样竖着。骏马跑得飞快,马骥惊魂未定,就到了一座宫殿外。这宫殿玳瑁作梁,鱼鳞为瓦,四周透亮,金碧辉煌,夺人耳目。马骥刚落马,就见三世子已在向他行礼,请他进入宫殿。马骥心想,恭敬不如从命。事到如今,也只好闯他一闯了。 马骥迈步进入辉煌的宫殿。他抬头一看,发现龙王正端坐在大殿上。三世子连忙向龙王报告说:“臣在海市游览,遇见这位中国来的贤士,所以特地带来参见大王。”马骥也赶忙上前行参拜之礼。龙王说:“先生是大学问家,写诗作赋必定能超过屈原、宋玉他们,因此,我想请你大笔一挥,写一篇海市赋,希望你能完成。”马骥未加推辞,拿起龙王给他准备的水精砚、龙须笔。这里的纸洁白如雪,墨芳香似兰花。马骥才思泉涌,浮想联翩,一会儿就写成一千多字的赋,然后把它献给龙王。龙王读了以后,十分赞赏,说:“先生真是雄才,使我水国增光不少。”于是,龙王召集各部头领,在采霞宫设宴庆贺。酒过几巡,龙王举起酒杯对马骥说:“我有个爱女,还没有择婿,愿意把终身托付给你,先生愿意不愿意?”对龙王的宠爱,马骥心情激动,连忙感谢龙王。第二天,马骥赶去上朝,龙王封他为驸马都尉。龙王还把他的赋迅速传到四海。四海龙王,都派专员来祝贺,并抢着发出请柬邀请驸马赴宴。马骥穿着锦绣衣服,骑着青龙,吆喝着走出宫殿。几十名武士前呼后拥,一路上人欢马叫,不到三天,就游遍了四海。从此,“龙媒”的名声四海皆知。 马骥和龙女相亲相爱,生活十分美满。龙宫中有一棵玉树,树干晶莹,叶子如玉,又小又多,洒下满地浓荫。马骥与龙女常在玉树下吟诗唱歌。玉树开的花像栀子花,奇怪的是,每一片花瓣落下,都铿锵有声。拣起来一看,像红玛瑙雕刻而成,洁亮可爱。此情此景,身在龙宫的马骥却生出伤感,因为他想起了故乡。到后来,他的思乡之情日浓,于是,他就对龙女说了自己的想法,他问龙女能不能同他一起回故乡。龙女对他说,仙界与人间道路不通,因此,我不能随你回去。但龙女很理解马骥思念故土、思念父母之情。马骥听龙女一番诉说,禁不住眼泪直流。龙女对马骥说:“两地同心,就是夫妻,何必要早晚在一起才叫白头偕老呢?”她要马骥在三年之后的四月八日 ,再驾船到南岛来,她将把他们尚未出生的孩子托付给马骥。分别前,龙王设宴送行,并送给马骥很多礼品。龙女乘坐白羊车,一直送到海边。她说了声请多珍重,便回转羊车离去了,海水又合在一起,再也看不见水下的龙宫了。 别后不久,龙女竟生下一对双胞胎。但盈盈一水相隔,仙凡永远分开了,龙女和马骥无法互通音讯。马骥一直牢记着三年的期约。到了四月八日 那一天,他驾船到南岛,远远看见两个孩子浮在水面拍水戏耍,竟然沉不下去。马骥赶忙上前拉起孩子。仔细一看,他们长得都很像龙女。马骥发现他当年离开龙宫时给龙女留下的红玉莲花,而今别在孩子的花帽子上。马骥心中又喜又悲。两个孩子活泼可爱,他们呀呀地喊着要回家。马骥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到水下的龙女是如此贤惠,而烟波之中又无路可寻,只好怅然地抱着两个孩子回家了。三年前分手时,龙女送给他的珠室,价值连城,马骥和他的孩子们几辈子也花不完,但是,马骥心中的惆怅却越来越深,他怀念龙宫,思念龙女,更忘不了罗刹国的人。
无用之用六:门外的小花猫那是一个周末的早晨,妈妈打开门,就发现门口蹲坐着一位“不速之客”---小花猫。它一见到妈妈,便“喵喵”地叫唤起来,好像在作自我介绍。妈妈忍不住就开了防盗门,它“嗖”地一下就跑进了家门,欢快地从这个房间窜到那个房间。刚从梦中惊醒的我和爸爸一见它便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它。这样,它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一位新成员。 小花猫估计不足半岁,一身黄白相间的绒毛,一双溜溜圆的黄色大眼睛,一对三角耳朵很精神地竖着,细长的小尾巴始终向上翘着,两撇八字胡很整齐地扇形摆开。它那副十分讨人疼爱的小模样很快就博得了我们全家人的喜欢,妈妈顺着我的小名给它取名叫“蜜蜜”,“甜甜”和“蜜蜜”成了一对开心的姐弟。 别看“蜜蜜”小不点儿,但它调皮淘气劲可真不小。它好像天生就长在我们家,与我家每一个人都一见如故。它一会儿东,一会儿西,来去一阵风,动作敏捷,更会与人亲昵,跟前跟后,你站住它就翻滚着用四肢抱住你的脚,或者用尖利的牙齿“啃咬”你的手,当然它不真咬你,也不真抓你,只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有时一段短绳,一片纸头,一只笔什么的,它都能津津有味地玩上好一阵,实在没有什么好玩的,它就傻乎乎地追逐自己的尾巴,兴致盎然,不知疲倦,那认真劲儿逗得我和爸妈哈哈大笑。别看它“疯”,但可也能静,而且是“动如脱兔,静如处子。”我们观看奥运会跳水比赛时,它就端坐在茶几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直到金牌挂在了中国运动员的脖子上,它才到沙发上睡觉去了。它的睡姿也是五花八门,多姿多态,一会儿把头埋在肚子底下,一会儿四肢舒展,一会儿团着四肢,一会儿半躺,一会儿坐着,眯着眼睛,呼呼作响,睡得好香好舒适,憨态可掬,煞是可爱。 最令我佩服的是,它比几个月大的孩子懂卫生多了。令妈妈最担心的猫咪大小便的问题,在当天就得到了解决。妈妈在阳台上放了一只簸箕,铺上一张报纸,把蜜蜜抱去告诉它如此这般,它“喵喵”地叫了两声,好像回答妈妈说“我知道了”。果然,下午它就在簸箕里方便了,还小心翼翼地用爪子拨弄着报纸,企图掩盖它干的“好事”。嗨,还讲卫生呢! 小蜜蜜的可爱还在于它的志向远大,它似乎明白猫的职责就是捉老鼠,所以它时刻练习捕捉技能,可惜我家让它“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它就不放过其他害虫。可不,来我家的当天晚上,它就在厨房捉到一只螳螂,让我惊奇不已。以后它在晚上就常常埋伏在厨房里,我想它是在“守株待兔”,准备再立新功吧! 小花猫蜜蜜就是这么可爱,它带给我们全家人的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欢乐和生机,使我们一家甜甜蜜蜜,和和美美。可爱的小花猫,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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